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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单位:
2010年度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省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、疾病控制、监督监测、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保健、康复、护理等领域引进应用、消化吸收国际、国内先进技术(包括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、新产品等),填补省内空白,并作为正常业务项目应用满一年以上,已取得明显效益的,且申报项目和完成人员没有争议或争议已解决的,均可以申报。
项目的引进应用中,有明显科技创新的,应申请科技成果鉴定,申报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。已获得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本奖励项目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《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奖申报书》(附件1)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,其中1份必须为原件(请在封面注明)。要求A4纸双面打印,左边装订成册,正文内容字体不小于5号字。其中“主要完成人名单”最多填写5人并须本人认可签字,单位核实加盖公章后上报,作为获奖后颁发奖励证书的依据。材料上报学院科研科。
(二)“应用证明”须由应用单位或推广单位出具,并加盖公章。
(三)“查新检索证明”须由具备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检索结果原件。
(四)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复印件,要有申报单位已核实原件的证明。
三、申报时间
申报时间截止到<?xml:namespace prefix="st1" />2010年4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评审费用
每项500元。
五、其它要求
(一)申报材料一律不返还,请申报者自留底稿。
(二)推荐单位、个人提供虚假数据、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推荐单位、个人参评资格,并终止下年度申报项目资格;已获得奖励予以撤消,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。
相关通知及附件《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奖申报书》请登陆黑龙江省卫生信息网(www.hljwst.gov.cn)查阅和下载。
不明事宜请详细咨询学院科研科,咨询电话3356.
附件:
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奖申报书.doc